记叙文写作技法

一、叙述什么是叙述?把人物的经历或事物的发展变化表达出来称为叙述。

叙述的作用主要有三点:

第一、介绍事件发生、发展的过程。例如:“立春过后,大地渐渐从沉睡中苏醒过来,冰雪融化,草木萌发,各种花次第开放。再过两个月,燕子翩然归来。不久,布谷鸟也来了。于是转入炎热的夏季,这是植物孕育果实的时期。„„”(《大自然的语言》)

第二、介绍人物的经历和事迹。例如:“我小时候,家在哈佛尔。家里并不富裕,对付对付地过活而已。我父亲做着事,每天要到很晚才从办公室回来,挣的钱也不多。我有两个姐姐。”(《我的叔叔于勒》)第三、为议论说理文章提供论据。如毛泽东《别了•司徒雷登》的第一段:“司徒雷登是一个在中国出生的美国人,在中国有广泛的社会联系,在中国办过多年的教会学校,在抗日时期坐过日本人的监狱,平素装着爱美国也爱中国,颇能迷惑一部分中国人,因此被马歇尔看中,做了驻华大使,成为马歇尔系统中的风云人物之一。”学习叙述方法,主要应研究以下三个问题:

一、叙述的人称

叙述的人称,实质上是作者叙述时的观察点、立足点问题,也就是叙述一个人、一件事时,是以作者自己的角度来写,还是以他人的角度来写的问题。

第一人称:作者以“我”或“我们”的身份,叙述所历、所闻、所见,把人物经历、事件经过告诉读者,这便是第一人称的叙述。依据“我在事件叙述时地位的轻重,常常表现为:

1、“我”是见证人。如《孔乙已》中的“我”,《祝福》中的“我”,都是只起事件的见证人的作用。

2、“我”是重要人物。如《一件小事》中的“我”,《故乡》中的“我”。

3、“我”是主人公。如日记、书信、游记、自传体文章中的“我”,还有以第一人称叙述的某些小说、故事中的“我”。譬如,鲁迅不是狂人,但在写《狂人日记》时却用“我”来叙述,代替了“狂人”,有力地揭露了中国封建家族制度和吃人的旧礼教。

4、“我”是穿针引线的人物。

第一人称叙述的长处是有真实感,亲切自然。短处是受“我”的限制,不便于反映广阔的现实生活,很难反映“我”以外的人物的思想。

第二人称:作者用“你”、“你们”来叙述,是第二人称叙述。实用写作中很少用此人称,文学创作中有通篇为第一人称的。第三人称:作者站在第三者的立场,用叙述他人事情的口吻,把人物经历、事件经过告诉读者,这便是三人称的叙述。

其用法有:1、“他”。如“他既然这样完全失掉了理性,就发生了哪个疯子头脑里都不曾有过的一种奇想„„”(《堂•吉诃德》)

2、人名。如“一九四六年一月二十七日,周恩来同志从重庆回延安„„”(《一次难忘的航行》)

3、指代。如“那些戴旧毡帽的,大清早摇船出来„„”(《多收了三五斗》)第三人称叙述的长处是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写作较自由、灵活,能把人和事直接展现在读者眼前。短处是没有第一人称叙述那样亲切自然。而且,掌握起来比第一人称叙述较为困难。

在写作中,还存在第一人称叙述和第三人称交替使用的情形。如鲁迅的小说《祝福》就用了两种人称来叙述。我们在使用两种人叙述事件时应注意:①不得频繁改换;②改换时要交代清楚,不能打断叙述线索。

写作时倒底是用第一个称还是用第三人称或第二人称叙述,应该从用哪一人称叙述来处理材料、表现主题最为有利的角度来考虑。而且,不管采用哪一种人称叙述,都必须事先确定好,并贯穿文章始终,做到人称一致。否则,叙述人称混乱,就会条理不清,影响中心思想或主题的表达。

二、叙述的方式叙述的方式主要有顺叙、倒叙、插叙、补叙。

顺叙:按照事情发生、发展的顺序来进行叙述。倒叙:把事件的结局或某个最突出的片断提在前边叙述,然后再从事件的开头进行叙述。使用倒叙应注意交代清楚,有必要的文字过渡,否则会影响表达效果。

插叙:指由于表达的需要,中断了原来的叙述而插入的另一段叙述。插叙与倒叙的区别在于:插叙只是顺叙中的一个片断,不是全文中心事件的一部分;而倒叙所叙的内容是整个事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或一个环节。

补叙:对前面的叙述加以补充、解释。补叙与插叙的不同在于:1、文字少,一般没有情节,前后不必有过渡文字;2、去掉补叙的文字,前后内容仍可以衔接起来。

三、叙述的要求:第一,线索清楚,要抓住主要线索叙述。第二,“叙述六要素”应交代明白,一般要把时、地、人、事写清楚,有时可省略其中一、二个要素。第三,详略得当。第四,要有波澜。因为“文似看山不喜平”、“文贵曲”。记叙文写作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