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8 日上午,各初中学校派人到市招生考试院领取考生成绩。
考生申请复查分数方式不变。7 月8 日成绩公布后即接受考生申请复查分数。县市考生申请由所在学校集中报送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城区考生申请由所在学校报送市招生考试院。市招生考试院接收复查分数申请截止时间为7 月11 日上午,逾期不再接受复查分数申请。若查出分数确有异常,由市招生考试院予以更正并公示。考生成绩更正后按更正后的分数、志愿重新投档、录取。
想象 写景 记事 写人 演讲稿 状物 书信 读后感 抒情 诗歌 游记 说明文 记叙文 周记 童话 议论文 日记 读书笔记 续写 看图 随笔 话题 材料 命题 半命题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