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班和特长生录取办法
市2中、6 中、12 中、38 中、师大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招收的音乐、美术、书法专业班,其录取办法为,专业成绩合格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高中招收的音美类别考生均为特长生,其录取办法为,在文化成绩达到该校公助生录取线的 80%后按专业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特长生在其文化成绩达到该校公助生录取线的 50%后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
各普通高中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录取,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不得超范围招生。要坚决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强化招生政策的执行力。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违规退档和转录。要严格执行省、市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凡未经市考试院录取审批的考生,市教育局一律不予注册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