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7 月6 日讯(记者姜洋)记者今天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确定从今年起在潍坊、青岛、德州三市部分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开展“3+4”分段培养,以及在我省部分高职高专院校与普通本科高校开展“3+2”分段培养职业教育招生试点工作。其中,“3+2”的招生计划人数是 1200人,“3+4”的招生计划人数为440 人。
“3+4”模式:
初中毕业读3 年中专后择优选拔入本科学习4 年
“3+4”部分(中专+本科)为:引导和选拔部分初中学习优良的毕业生进入试点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学习3 年后,经考核测试,择优选拔进入对应的本科学校学习 4 年。7 年学习期间,由参与试点的中等职业学校和本科学校统筹建立文化基础、专业技能和专业理论课程衔接贯通的教学体系,系统培养本科层次实操技能优秀、专业理论扎实的应用型技能人才。
经研究确定2013 年先在潍坊、青岛、德州三市8 所中职学校10 个专业点进行试点,对应我省4 所本科高校。试点中职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共440名。
报名录取条件,以试点市为主制定。基本要求:1、学籍注册地在我省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科达到B 级及以上,其他科目达到C级及以上;3、非学业水平考试的考核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4、参加高中招生考试,且成绩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中职阶段录取工作以试点中职学校所在地市教育局负责,并在本市普通高中录取前或与普通高中录取同时进行。本科段的选拔考试及录取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