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班额不能超过56 人
昨天,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普通高中班额控制工作的通知》,高中班额应控制在50 人以下,最高不得超过56 人。
按照要求,各高中学校招生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录取程序,不得违规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在完成招生工作之后补充招生,不得将违规录取学生信息入库。同时,省教育厅也将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建立学籍入库计划核查环节,对违规和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年度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 20%。同时,要制定计划逐步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严禁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学生。普通高中招生(含择校生)数量必须与学校规模和设备设施配备相适应,原则上班额应控制在50 人以下,最高不得超过56 人。
另外,对已入校年级的大班额问题,学校应在新学期开学后通过分设平行教学班或选课走班的方式降低教学班的班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