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四川艺术体育类专科补录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通知

各市州招考办:

我省今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专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供学校审录后,有部分院校及专业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与安排,省教育考试院决定对艺术体育专科批的未完成计划进行第二次公开征集志愿。现将征集志愿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艺术体育专科批未完成计划院校、专业及名额见附件。

二、征集志愿对象和办法

1.艺术体育专科批征集志愿对象为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该类专业(含校考或统考)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符合征集志愿专业投档条件的考生。

2.本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 月29 日16:30—30 日14:00。省教育考试院将于7 月29 日16:30 前公布征集志愿的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及时在网上查阅,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按时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的学校及专业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网址为,如果网络不通,考生应及时到县(市、区)招考办或其它网络正常的地方上网查询、填报志愿。

3.征集志愿设五个顺序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不设专业调配志愿。各院校的地址、办学性质、各专业收费标准、投档模式、专业类别、投档要求等,均以《招生考试报》2013 年艺术体育计划专刊公布的为准。学校录取规则和相关要求见学校招生章程。错填专业类别或所报专业不属本次征集志愿范围的,其相关志愿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4.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未录取考生库,为“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征集志愿投档时对不是“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即使填报了征集志愿也不再投档。

5.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征集志愿时间内,考生若未填报征集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征集志愿投档根据志愿优先,按投档模式从高分到低分五个志愿一次性以1:1 比例投档(含调档线同分段考生),对于投档模式为“全部投档”的专业按专业成绩总分排序以1:1 比例投档(编导类按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总分排序投档)。

四、考生应认真对待征集志愿,认真填报每一个学校及专业志愿,按征集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提出退档要求。

五、征集志愿是我省贯彻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为艺术体育专科批线上未录取考生再次提供升学机会的具体措施,各级招考办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确保志愿征集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2013 年在川招生艺术体育专科批未完成计划的院校、

专业及名额(第二次征集志愿)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3 年7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