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5 日,省招考中心发布消息:高职、中专录取工作于7 月26 日至8 月5 日进行。
高职、中专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五年制师范、高职和进行“三、二”分段培养的中职学校,从参加中考的学生中单独划线,对总成绩达到院校分数线的考生,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不得免试入学。招生院校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普通中专学校必须首先招收参加中考的学生,生源不足的可以实行注册入学。各普通中专学校可以通过注册入学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民工、青年农民、在职职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各学校须认真审查其相应的身份证、学历证、退役士兵证、村委会证明、单位证明等证件,单独造册,附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复印件,报省招考中心审核。注册入学的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初、高中毕业证等有关证件直接到学校填写《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招生登记表》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采用计算机网上录取办法。各院校按照录取批次和时间下载预录取考生名单,根据预录取考生名单发放《新生预录通知书》,组织新生预报到。
五年制师范院校、五年制(3+2)高职分别于7 月28 日和7 月31 日开始两次下载预录取考生名单;中专学校(含幼师、特师)8 月 3 日下载预录取考生名单。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下载和上传考生名单,若在规定时间未参加录取,则视为自动放弃,省招考中心根据考生其他志愿周转录取。
我省五年制师范、高职院校缺额计划实行网上征报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根据公布的缺额计划于8 月15 日至16 日在山西招生考试网补报志愿。
中专学校于8 月17 日至20 日将拟录取新生名单(含注册入学学生)网上报省招考中心。
各招生院校于8 月20 日至30 日办理正式录取审批手续。(麻毓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