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期间,招生院校特别是三本、高职院校会打电话给已经投档的考生,考生必须保证电话畅通(报名信息库中所留的号码),关机、不接听电话都可能导致院校退档。
2、省招办按照考生志愿(含“服从志愿”)投档后,考生又要求放弃录取机会让阅档院校退档的,将取消考生在同批次其它院校投档、复征志愿的资格。
3、被高校正式录取的新生,用身份证号码向教育部注册。考生核对个人身份证证号的机会有三次:
①报名信息确认时。
②《准考证》领取后。
③志愿填报时。
如发现身份证号码错误后,立即向学校和考区招办提出,报告省招办修改。正式录取并向教育部注册后再出现号码错误的,省招办无权变更,也不负责向教育部或高校报告修改事宜,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4、正式录取后不去报到准备下一年重考的考生,必须在开学前或高校报到期间向所录取的高校主动申明放弃。否则下一年参加高考并录取后,教育部不予注册。
5、考生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到考区招办领取个人的纸介质档案,开学报道后交给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