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公布一批 A 段剩余计划
未录取考生可填“征集志愿”
记者吴世勇报道目前,第一批本科A 段的录取工作正在进行,按照我省高考招生计划时间表,考生可以从今天开始查询一批A 段院校录取结果和院校剩余招生计划,未被录取考生可以填报“征集志愿”。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除提前专科批次外,均不设批次服从志愿,未完成的剩余招生计划全部向社会公布,为方便考生,2013 年我省进一步改进剩余计划情况和“征集志愿”填报资格考生名单公布方式。今天6 时前,省招考办将剩余招生计划和考生录取结果数据传送至各市招考办,今天8 时至12 时,考生查询录取结果和院校剩余招生计划;具体查询位置为: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查询剩余计划情况和是否有资格填报“征集志愿”。达到相应批次填报“征集志愿”分数要求、符合相应条件规定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视为自愿放弃),补充录取按照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进行,并签字确认本人填报的院校“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地点为:应届考生到所在中学,其他考生到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或县(市、区)招考办指定地点。
今天15 时前,各市整理统计并上报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数据。今天18 时前,省招考办整理合成院校“征集志愿”数据。今天19 时至明天12 时,进行补充录取。对于剩余计划,省招考办将及时在网上公布,在征集志愿阶段,除以往各县(市、区)招考办及有关中学在填报“征集志愿”现场提供查询辅助外,今年将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剩余计划情况和是否有资格填报“征集志愿”情况。
公布剩余计划情况和是否有资格填报“征集志愿”情况,是我省招生考试部门加大“阳光公示”力度的重要举措。我省今年全面实施招生工作“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辽宁省将按照教育部“六公开”的要求,在“六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扩展和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完善多渠道信息公开体系,确保考生在招生录取的各阶段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应知、须知的有关录取政策、要求、信息查询以及办法。录取期间,省招考办将在每批次各类院校录取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发布录取信息。
同时,省教育厅规定,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在招生工作中,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